一、胜、负、和的判定
1.“将军",应将,将死,困毙。
一方棋子攻击对方帅(将)并拟于下一着要把它吃掉,这一着棋,称之为“将军",或简称“将"。被“将’’的一方必须用反击、躲避或防卫的着法去消除被“将"的状态,这种着法就称为“应将"。如果被“将军"而无法解除,就称“将死”。如将帅被禁在一个位置上无路可走,或存在有其他洪子,同时亦不能动弹,就称“困毙”。
2.一局的畦、负、和。
帅(将)被对方将死或困毙,因失子失势未至局终便自动认输,违反棋规超过规定的范围和次数,都判{_乍“负"。对方判得胜(误动帅将送给对方吃,只算违例一次,不判作负)。
和棋则较为复杂,大体可依下列数款给予判定。
(1)从局势或子力看,双方均无取胜可能,作和。有的棋经临时限着后,着数到了又未能杀棋,亦作和。
(2)一方走子后,提议怍和,另一方表示同意,作和。如另一方拒绝或继续走子,,提议方不得再提,须待另一方也有一次提和被拒绝(此时如同意亦和)后,任意一方可再次提和。总之,除第一次不得连续两次提和外,以后双方的提和次数都不得超出对方两次以上。另,在提和后,对方作出明确的表示之前,不得撤回提议。宣布同意的一方也不能临时反悔。
(3)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达三次以上,虽属“允许着法”但一方提和,经裁判审定可判作和棋。或不经任何一方提议,可直接由责任裁判判和。
(4)凡从一局棋无论哪一着算起,在六十回合中双方均无吃子,允许任何一方提和,裁判审查属实可判和。
(5)双方着法循环重复,符合棋例(以后还有专述)中“不变作和”的规定的,判和。
3.多局的胜、负、和。
由赛程规定,或双方议定的多局赛,以积分决胜负。如胜1分,负0分,和各0.5分等等
2329游戏中心
发表时间2015-04-25 11:09
上一篇:象棋艺术的社会功能 下一篇:二人斗地主规则